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2、《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卫生行业的基本法律之一,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设置、经营、监管、惩戒等各方面内容,旨在保障公民健康、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和提高医疗质量。《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于2016年发布实施,是我国医疗行业的重要法规之一。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条例细则
第四条 开展诊疗活动或医疗美容业务的非医疗机构,如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机构,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应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资质。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实施管理。
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依据和效力等基本信息。医疗机构设置 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类别、设置条件、申请设立医疗机构所需的资料和程序等。
国家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职业道德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
【答案】:D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